急诊雾化治疗的常用药物该怎么用,你都清楚吗?
雾化吸入疗法具有起效迅速、疗效确切、无创伤、痛苦小、安全性好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患者,尤其是儿童、老年人、机械通气、意识障碍或无法使用其他吸入装置的患者。
为了规范雾化吸入疗法的临床应用,结合急诊急救专业的特殊性,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急救专业委员会和北京急诊医学学会邀请全国急诊急救领域专家经多次协商、讨论,共同制定了《雾化吸入疗法急诊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
以下为专家共识中雾化吸入急诊应用的原则以及常用药物介绍内容。
雾化吸入疗法急诊适应证
雾化吸入疗法不仅可用于急诊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还可预防性地用于需要进行气道管理的其他疾病患者,无绝对禁忌证。
推荐使用“SHAPE工具”指导其应用。一般说来,雾化吸入疗法在急诊的适应证主要包括:哮喘、慢阻肺、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肺纤维化、肺心病、急性喉梗阻、各种急慢性咳嗽、变应性鼻炎、咽喉部炎症及水肿等非特异性炎性疾病、吸入性气道损伤、肺部感染、各种原因长期卧床、具有合并症、机械通气、人工气道建立、外科手术、喉镜、支气管镜检查等。此外,雾化吸入疗法还可用于一些检查项目,如支气管舒张/激发试验、痰标本采集等。
SHAPE工具概括了雾化吸入疗法的主要目的:S,Relief airway spasm 解除支气管痉挛,缓解该嗽、咳痰、喘息等症状;H,Humidify 湿化气道;A,Antiinflammation 抗炎;P,Prevent 预防呼吸系统并发症,如气道炎症、梗阻、肺不张、感染、窒息等;E,Expectorant 祛痰。
雾化吸入疗法急诊应用的基本原则
雾化吸入疗法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但必须以保证患者生命安全为前提。若评估患者即将或已经出现意识性改变甚至昏迷、木僵伴浅表呼吸、无大动脉搏动、无呼吸或呼吸异常、发绀、痛觉反射差或消失、呕吐反射或咳嗽反射消失等情况,则应首先根据情况进行心肺复苏及高级生命支持等抢救,待生命体征稳定后行其他治疗时或抢救同时根据病因进行雾化吸入。
雾化吸入疗法虽无绝对禁忌证,但选择雾化吸入药物时应重视:
①患者过敏史,禁止给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雾化吸入同类药物,如曾有对任何种类及给药途径的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严禁雾化吸入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②药物的配伍禁忌,如少数患者同时接受沙丁胺醇及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治疗时有发生闭角青光眼的报道,故联合雾化上述及其同类药物时应慎重;
③患者基础性疾病用药禁忌,如儿童、妊娠期妇女、老年、长期卧床及具有各种合并症的患者,应特别重视既往用药史与吸入药物的禁忌;
④与其他治疗手段密切配合。
治疗中和治疗后,评估仍然是重点,应对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评估和处理,根据病情变化调整雾化吸入方案。
雾化吸入法操作流程
注意事项
①雾化器、呼吸管道及雾化面罩等应专人专用,推荐一次性装置;
②虽然雾化吸入疗法对患者的吸入技术和配合度要求低,仍建议指导患者采用正确的呼吸方式(双唇含住口含器,缓慢吸气,深吸气后屏气2-3秒,缓慢呼气,尽可能通过鼻腔呼出),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③治疗前若患者涂有油性面膏需清除,并嘱患者勿让药液或气溶胶进入眼中以减少刺激;
④治疗后漱口及口腔护理可显著降低声嘶、咽痛、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⑤应用于雾化吸入疗法的呼吸机的呼气端膜片需定期清洗、检测和更换,以免因呼吸机内部精密部件损坏而影响使用。
可用于急诊雾化吸入治疗的药物
☑ 用法用量:
哮喘急性发作:第1小时内1~2mg间断(每20分钟)或连续雾化吸入,之后根据需要进行雾化,可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激素,1天不超过8mg;AECOPD可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激素,1天不超过8mg。
其他:常规剂量1~2mg bid,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或频次。
☑ 禁忌证:对布地奈德或任何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轻度咽喉刺激、发热、鼻窦炎、疼痛、咽炎、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和头痛。
☑用法用量:
成人:单剂量药瓶经雾化器给药,每次1支,每日1~2次。
儿童:单剂量药瓶的一半剂量经雾化器给药,每次0.5支,每日1~2次。
单剂量药瓶上用刻度记出一半剂量使用前请充分摇匀。
☑ 禁忌证:
活动期或静止期局部病毒和结核感染的患者。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通常妊娠与哺乳期患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口腔和咽喉部位的念珠菌病、声音嘶哑、咽喉刺激。
☑用法用量:
1mg/次,bid。
哮喘急性发作时建议使用最大初始剂量,最长应用7天,然后降低剂量。
用药前即刻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以延长药物吸入时间。
建议使用咬嘴式吸入装置和非超声雾化器。
☑ 禁忌证:对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口咽部念珠菌感染、皮肤和皮下组织挫伤、声音嘶哑。
☑用法用量:
哮喘急性发作:2.5~5mg间断(每20分钟)或5~10mg连续雾化,直至症状改善。
AECOPD:2.5~5mg bid,根据病情可增加剂量或频次。
其他:常规剂量2.5~5mg bid,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或频次。
☑ 禁忌证:先兆性流产和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
震颤、头痛、心动过速、心悸、口腔及喉部刺激、肌肉痉挛;对同时服用大剂量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应小心;对患甲状腺毒症的患者应谨慎应用;非等渗或非中性溶液或含有苯扎氯铵的溶液对极个别患者可造成反常性支气管痉挛;使用β2-受体激动剂(主要是经肠道外和雾化给药进行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对严重的急性哮喘患者需特别警惕,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衍生物、皮质类固醇激素、利尿剂以及缺氧会增加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上述情况下,建议应对患者的血钾水平进行监测。
沙丁胺醇可引起可逆性的代谢改变,如血糖水平提高。同时使用皮质激素可加剧上述作用。少数患者当同时接受雾化沙丁胺醇及异丙托溴铵治疗时有发生闭角青光眼的报道,故在将雾化沙丁胺醇和雾化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时应慎重。
关于高剂量短效β-受体激动剂静脉和雾化治疗相关的乳酸酸中毒的报道非常罕见,主要见于正在接受治疗的急性加重的哮喘患者中。建议当场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乳酸水平升高及伴发代谢性酸中毒。
运动员慎用。
☑用法用量:
哮喘急性发作:5mg间断(每20分钟)或5~10mg连续雾化,直至症状改善。
AECOPD:5mg bid,根据病情可增加剂量或频次,可每日给药3次。
☑ 禁忌证: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头痛、心悸、心动过速、震颤、肌肉痉挛。
☑用法用量:
常规剂量0.5mg/次,单剂量小瓶,每日3~4次,应当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日剂量超过2mg应在医疗监护下给药。
☑ 禁忌证:禁用于对阿托品及其衍生物及对此产品中任何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 常见不良反应:
头疼、眩晕、焦虑、心动过速、骨骼肌的细颤和心悸,潜在的严重低血钾,恶心,呕吐、出汗,肌肉无力和肌痛,肌肉痉挛。
基于其雾化吸入液广泛的治疗范围和使用局部给药方法,应不会发生严重的抗胆碱能副作用。轻微的全身性抗胆碱能作用主要包括口干、视力调节障碍和心动过速等。
☑用法用量:常规剂量每次0.3g,每日1~2次,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治疗效果对用药的相关剂量和次数进行调整。
☑ 禁忌证: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对鼻咽和胃肠道有刺激,可出现鼻液溢、口腔炎、恶心和呕吐的情况。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急救医学专业委员会,北京急诊医学会,中国急诊专业联合体.雾化吸入疗法急诊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中国急救医学.2018.38(7):56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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